月供上涨切记足额还款
2008-03-07 09:35
(03月06日 新民晚报)由于央行上调了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因此银行信贷部门的理财专家提醒贷款人,如果在银行办理了浮动利率住房按揭贷款或消费按揭贷款,请主动向办理贷款的商业银行咨询新的月供金额。
 
  如因未及时足额还款造成了违约,违约信息将被如实记入到你的信用报告中,这将使你在下一次办理信贷业务时,较难取得银行的信任,给生活带来不便。
 
  按照央行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新利率标准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浮动利率住房按揭贷款和消费按揭贷款将按照新的利率水平计算利息,在加息后,月供将相应增加。
 
  以10万元人民币10年期等额本息住房按揭贷款为例,按年初加息前的基准利率水平计算,每月应还款额为1152.86元,从2008年1月起,每月应还款1204.31元,每月要多还50.46元。
 
  房贷专家提醒说,从2008年1月1日起,应按照新的利率水平归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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